尹相杰今日刑满释放 于文华:他是亲人还会合作

2015-07-24 11:34 华西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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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相杰于文华

尹相杰于文华

“按法院判刑7个月时间,尹相杰今天就要出狱了。本来,我和先生李连要去接他,因为我今天在天津拍音乐电影,实在脱不开身,不能去监狱门口亲自接他。我只能回到北京再去他家看尹相杰。”

今天7月24日早上9点,华西都市报记者,独家电话联系上了著名歌唱家于文,她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证实:今年7月24日,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一审获刑七个月,该判决已于3月14日生效。根据该判决,尹相杰将于7月24日上午释放。

于文华在天津片场如实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:“尹相杰,这个人其实很善良。我们合作这么多年,我们俩亲如姐弟,亲如一家。生活中,他一直叫我姐姐。我把他当为弟弟。他犯了错误,我认为改了就好了。今后,我还会与尹相杰合作,一起唱歌。也希望广大歌迷,广大媒体原凉尹相杰,原凉我这个弟弟。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新的人生路。”

2014年12月25日,尹相杰因涉毒被群众举报,在北京被警方抓获,现场起获冰毒等毒品10余克,经现场检测,尹相杰尿检呈甲基苯丙胺,经审查,尹相杰对吸毒事实供认不讳。

尹相杰出生于1969年,1988年进入北京广告艺术团担任独唱演员,次年加入中国广播艺术团电声乐团担任独唱演员,1990年开始创作歌曲,1993年与搭档于文华在北京电视台元宵晚会上组合演唱情歌《纤夫的爱》而红遍大江南北,随后又搭档演唱了《天不刮风天不下雨天上有太阳》、《偷一颗月亮照亮天》等多首脍炙人口的情歌,成为红极一时的乐坛最佳搭档。

今年2月28日,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,法庭当庭作出判决,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二千元。3月2日,判决正式送达尹相杰本人,3月3日送达公诉机关。在十天的上诉期内,尹相杰未提起上诉。3月13日是公诉机关抗诉期的最后一天。3月14日晨,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朝阳法院得知,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。因此,尹相杰案的一审判决已于14日生效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。尹相杰于2014年12月25日被羁押,根据有期徒刑七个月的判决结果,尹相杰将于2015年7月24日刑满释放。

据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,在于文华和尹相杰对唱《纤夫的爱》中,尽管俩人MTV电影上是“小哥哥”、“小妹妹”一般的情人似的一对,但生活中却并不是夫妻。于文华是姐姐,尹相杰是弟弟。于文华早已是结婚生女。而尹相杰依然是单身未婚。生活中于文华和尹相杰一直是姐弟相称。于文华和尹相杰本人及家人关系一直很好。两家人在北京经常串门。

尹相杰被判刑期间,娱乐圈不少明星对尹相杰躲得远远的。只有他的老搭档著名歌唱家于文华,以老朋友身份曾去尹相杰家中,专门看望尹相杰的母亲。尹相杰家人为此十分感动,称赞于文华有情有义。

尹相杰走红后,至今没有结婚。今天7月24日早上9时,于文华与华西都市报记者电话交谈,言语中充满了姐弟情义。于文华说,尹相杰今天刑满释放,因为,他刚从监狱出来,电话还关着机,暂时,还没有联系上他本人。“本来,我原来打算准备和李连先生今天早上去监狱门口接接尹相杰回家,但天津片场拍片,我实在脱不开身。但等我们拍完影片后,我们一定会上门去他家看尹相杰。给他鼓励,重塑生活信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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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人:邹欣宏 PK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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